各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:
根据上一阶段补审工作的实际情况,各区反映仍有部分用人单位未在规定补审时间内进行申报。鉴于今年是639号文件实施的第一年,虽然各相关部门都进行了大力的宣传,但仍有个别单位不了解政策的变化,错过了规定的申报时间,错过申报时间未申报单位反映比较强烈。经与市财政局、市地税局研究,拟于9月21日最后一次对安排残疾人就业用人单位进行集中补审。各区就业服务机构应与本区地税部门密切沟通,尽量利用电视、广播、网络等手段加强宣传,确保通知到位。如用人单位本次补审仍未进行申报的,不再安排补审,请各区做好解释工作,为明年审核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良好基础。
特此通知。
北京市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就业服务中心
2016年9月13日
(联系人:庄立,谢骁;联系电话:87892467,87892941)